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短驳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短驳运输服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短驳运输服务。
2.2项目服务地点:美克化工-电石渣场、电石渣场-美克煤场、美克化工-美克煤场、美克化工-天山水泥、电石渣场-天山水泥 ;
2.3招标范围:美克化工-电石渣场、电石渣场-美克煤场(自行装车)、美克化工-美克煤场、美克化工-天山水泥、电石渣场-天山水泥(自行装车),短驳运输服务,物料:电石渣;运输方式,公路运输;全年暂定运量约44.7万吨(最终以实际发运量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普货运输);
3.3、车辆要求:投标人承运车辆不少于16台,其中自卸车(前四后八)、侧翻半挂车12台(10用2备)且承运车辆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装载机2台(1用1备,斗容量≥4.5m³),挖掘机2台(1用1备,斗容量≥1.2m³);包含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自有车提供所有权证明(车辆登记证书或购车合同或发票或购车意向协议)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协议(需体现需求车型及数量)扫描件;
3.4、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拥有专业安全管理团队人数≥1人,驻场调度人数≥1人;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取得《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3.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指:短驳或运输服务)不少于1项,项目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及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扫描件;
3.6、财务要求:需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以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3.7.1、需承诺企业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拖欠司机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提供承诺函);
3.7.2、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3、未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03月11日16时30分到2025年03月17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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