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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2     浏览:0    
核心提示: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2.1招标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2项目规模:食堂餐饮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

接待服务、邮件、报刊杂志收发服务、档案管理、构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护及维修服务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预计2025年5月1日-2026年4

月30日),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物业管理-物业服务(1年)(CHDTDZ058/19-QT-37501):食堂餐饮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接待服务、邮件、报刊杂志收发服务、司机服务、绿化服务、构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护及维修服务等(一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物业服务(1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至少具有1项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绩(含餐饮服务业绩);

(2)至少具有1项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绩和至少1项餐饮服务合同业绩。

10.若投标人满足(1)业绩要求,所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涉及(各招标人与前述资格条件中明确的服务内容保持一致)的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

11.若投标人满足(2)业绩要求,所提供的单个物业管理合同和单个餐饮服务合同金额之和达到100万元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

12.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年合同金额8%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12 10:00到2025-03-19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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