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
2.2项目规模:18Mt/a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专有技术引进-不连沟采煤沉陷区采动边坡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CHDTDZ051/17-QT-22701):委托研究《不连沟煤矿黄土丘陵采煤沉陷区采动边坡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科技创新项目》,形成一套合理有效的适用于黄土丘陵地采煤沉陷区采动边坡生态修复技术,并达到不连沟煤矿采煤沉陷区采动边坡快速复绿目标,实现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不连沟采煤沉陷区采动边坡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矿山类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并提供相关批复文件。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地质灾害科研相关业绩或矿山生态修复科研相关业绩或开采地表沉降科研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内容、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12 10:00到2025-03-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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