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 探3井岩心水样化验分析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2008年煤直接液化项目投产时,原神华集团基于未来碳减排需求,批复建设亚洲首个10万吨级CCS全流程示范项目,截止2015年4月完成30.26万吨碳注入封存任务,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并在国内外影响广泛。2022年 批复煤制油公司开展百万吨级CCUS不同地质条件选址及关键技术研究。本项目要求使用目标靶区探井获得的岩心和地层水,进行CO2地质封存过程的岩心注入实验研究、水泥环腐蚀实验研究。为确定封存方案提供测试数据和实验研究依据。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根据煤制油公司百万吨级CCUS封存场地初筛封存靶区的地质模型,使用目标靶区探井获取的目标地层岩心,以实验测试为主要研究手段,对碳封存目标层位的可注性、固井水泥的耐腐蚀性进行研究。总体目标是为30年累计注入量3000万吨CO2地质封存项目提供实测地层基础数据和进行场地数值模拟的实验研究数据。
项目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0月31日。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4 项目总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CO2地质封存技术服务或CO2地质封存实验研究技术服务(项目名称或技术服务内容包含“CCUS”或“CCS”或“咸水层”或“碳封存”或“CO2封存”或“CO2地质封存”)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未体现合同是否已完成,可以提供用户证明材料证明,用户证明材料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技术服务类或实验测试分析类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可以是项目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