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矿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矿粉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矿粉采购项目预估需求量4 万吨:
项目名称 |
规格 |
交货地点 |
预估年需求量(万吨) |
矿粉 |
S95 |
山东省邹城市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4 |
2.2 招标文件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免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需求分批供货;当天的交货时间约定为8:30至23:00 为具体交货时间,特殊情况按使用单位通知执行,投标人应确保应急计划的货物供应。
2.4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2.5 运输方式:罐车密闭运输。运输车辆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必须使用国V 及以上合规运输车辆进行24 小时不间断运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仓储费、出库费、装卸费等支出的承担方式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2.6 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报包含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的落地单价(元/吨)和预估总价(以4 万吨计算)。
2.7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2024 年)不少于5 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含1000 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代理商、中间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3 月13 日起至2025 年03 月18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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