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采购抢险车、重型泡沫消防车、消防车。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主要采购内容:抢险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消防车1辆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描述(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 |
抢险车\柴油\254kW |
辆 |
1 |
2 |
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 |
重型泡沫消防车\RY5380GXFPM180/12\国产 |
辆 |
1 |
3 |
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 |
举高喷射消防车\柴油\426kW |
辆 |
1 |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
2.1.4供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西黑山产业园区 新疆20亿立方/年煤制气项目现场
2.1.5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6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1.7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1.8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抢险车、重型泡沫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供货的合同业绩各1份(单份或多份合同涵盖三种车型视为各1份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须提供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