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厂前区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厂前区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拟建宁夏电投永利 2×66 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辖区内(地理位置见图 1.1-1),厂址位于灵武市南偏东约 50.0km 的白土岗乡境内,位于吴忠市的南偏东方向,距离吴忠市约 45.0km。厂区位于灵武市马家滩镇西约 20km 处,古石公路(S308)南侧,交通便利。本工程为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厂前区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前区办公楼、生活区、宿舍、厂区主路口绿化深化设计、施工、养护、灌溉等。
2.2招标范围:
项目总占地面积47737㎡,绿化面积21997㎡、硬化面积399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花坛、水景、雕塑、小品、绿化种植、绿化养护及灌溉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本项目绿化区域平面图。
2.3服务期限:总工期:820日历天,分3年度进行实施,2025年实施临建办公楼区域,2026年实施厂前区办公楼、宿舍楼、活动中心等区域,2027年实施道路及其他区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30日;竣工后养护期:2年(上述时间表为暂定工期计划,具体时间招标人将会提前七日通知投标人。)养护包含浇水、施肥、修剪、灌溉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2个及以上已竣工的绿化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竣工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级)技术职称证,或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且提供2024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 年3月25日23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