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一碗泉收费站向南25公里处新疆哈密十三间房风储项目部
2.2 项目规模: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一体化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于 2025年06月30日开始供货(供货进度必须满足现场需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暂定于2025年08月3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交货。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上述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具体交货进度方案。招标人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在以上范围内对交货进度进行调整,在提前三个月得到通知的情况下,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电池-25MW50MWh高压级联磷酸铁锂储能设备:新疆哈密十三间房 100 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 万千瓦风电一体化项目25MW/50Mwh构网型高压级联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包含电池)的供货及指导安装,整体质保5年。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池-25MW50MWh高压级联磷酸铁锂储能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或其子公司)至少应具有电芯、电池PACK、电池簇、BMS、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单体项目容量≥10MWh高压级联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PCS)。 说明:
(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其子公司是指投标人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的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18 14:05到2025-03-25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通过审核后开通会员,再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