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承德热电 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投承德热电 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承德热电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期工程为建投承德热电 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站址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建投承德热电厂厂区内。利用建筑物混凝土屋面、空闲地面、停车场和厂区防洪墙顶端等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拟安装N型650Wp单晶硅单面光伏组件660块;N型6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2960块,共计安装3620块,共计规划容量约为2.3530MWp。发电量消纳方式全部为自发自用模式。包括14个子方阵,光伏方阵所发直流电由组串式逆变器转变为交流电后,经交流电缆就近接至厂内低压配电间0.4kV并网柜。根据光伏组件的布置及线路的输送容量,光伏方阵共需约10个并网点。各光伏方阵接入场内配电间内电能完全就地消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包含施工图、竣工图)、采购、施工、试运行等EPC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屋顶光伏系统设计、新建5台14kW双枪充电桩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在确保系统满足各项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正式投产,竣工验收、性能试验等所有相关工作,所有系统工作按期正式投运。
(1)包括但不限于与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与原厂用电系统的接口设计;
(2)项目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
(3)包括光伏组件在内的设备监造;
(4)实施工程安装工作及所涉及土建工作(含地面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拆除清理)和屋顶防水工作;
(5)调试、试运行、消缺;
(6)项目性能实验、配合招标方考核验收;
(7)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8)其他必要的工作。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1.3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2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竣工报告、完工证明、竣工验收等证明文件。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
3)设计负责
4)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投标人拟派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本)。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从事电气安装、调试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能超过2家。其中一家为设计资质、另一家为施工资质。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有明确分工、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的资质和业绩均可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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