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进度 |
漕泾电厂工业垃圾处置服务(三年)(2025-2027) |
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漕泾电厂工业垃圾处置服务(三年)(2025-2027) |
1批 |
漕泾电厂工业垃圾处置服务(三年)(2025-2027),主要处置废石、皮革废物、废橡胶、废玻璃及制品等工业垃圾。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
金山区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漕泾电厂工业垃圾处置服务(三年)(2025-2027)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 4.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5.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工业垃圾处置服务及以上的工程业 绩,提供的业绩必须包含与产废企业、运输单位、最终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成功处置的回单作为全流程业绩。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项目的情况简介、相关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