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2.1.1.1工程介绍
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大(2)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发电引水洞长17km,一洞三机,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25MW(生态小机)),最大坝高28.4m,总库容463.5万m3。 工程计划3#、2#机组计划于2026年3月底投入运行,1#机组计划于2026年06月投入运行。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88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37km。
首部枢纽生态小机为河床式发电厂房,上游从左至右布置有进水口左岸副坝段和小机进水口坝段,下游分别布置有生态小机安装间和主厂房,生态小机与首部枢纽挡水建筑物一起坐落在河床上,成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厂、坝在结构上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为生态小机坝段。生态机组1#机计划于2025年11月投入运行。
2.1.1.2交通状况
2.1.2.1场外交通
霍尔古吐水电站自库尔勒市经G216线—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岔口—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其中G216线约 77.2k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约10.6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水电站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0米,里程约44.3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察汗乌苏水电站至霍尔古吐沟为沥青公路,里程约74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河边)长约15.5km,级配碎石路面。
2.1.2.2场内交通
霍尔古吐沟口下游:道路全长约15.412km,沿线24道涵洞,起点为霍尔古吐沟小桥下游侧,双车道路基宽6.5m,路面宽4.5m,单车道路基宽6m,路面宽3.5m,单双道比例为4:6,碎石土路面。
霍尔古吐沟口上游:道路全长约5.99km,沿线设10道涵洞,路基宽度为4.5m/6.5m,路面宽度为3.5m/6.0m,单双道比例为4:6,混凝土路面。
场内道路已通车。
以上道路交通状况为参考数据,目前交通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调查了解,相关运输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霍尔古吐水电站全厂照明灯具及其附件、照明配电箱、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仪器仪表等的设计、制造、包装、发运、运至工地指定地点、指导安装,参加现场开箱验收、安装阶段质量检查、性能试验、试运行、交接和最终验收,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训等。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态电站设备2025年5月31日前交货,地面厂房设备2026年3月1日前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本合同项目中所有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开都河中游霍尔古吐水电站厂区(主机)及坝区生态电站厂房(小机)各库房及各工作面,车板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国内工业照明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27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通过审核后开通会员,再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