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北二电厂(2*660MW)18孔蜂窝式催化剂采购用于替换原脱硝催化剂模块,采购1层,共168个模块,催化剂总体积为286.8m³(立方米);催化剂模块箱高度<1.4米;在入口烟气量190×104Nm3/h(湿基,标态,6%氧),SCR入口NOX浓度不大于250mg/Nm3,要求在催化剂换装后,能满足脱硝入口烟气温度在高限420℃,低限290℃的情况下长期喷氨连续运行,整体脱硝效率≥82.4%(出口NOx浓度小于等于44mg/Nm3),氨逃逸率<3ppm(实测值),脱硝系统SO2/SO3转化率<1%。投标人负责所购买的脱硝催化剂模块的装车、运输与卸车及所包含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的供货。
2.2 本次招标不包含新购买的脱硝催化剂模块的安装,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交货期:按买方要求分批交货,交货期以买方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新疆准东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北电路32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国内600MW(或以上)火电厂蜂窝式新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5份(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署页、机组等级及供货产品页等关键页);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3月20日09:00到2025年4月9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3月20日09:00到2025年4月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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