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六家会计主体合并重组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池市晶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河池晶鸿”)、河池市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河池盛步”)、钦州市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钦州晶能”)、河池市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河池晶能”)、河池市昇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河池昇能”)、贵港市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贵港晶科”)为龙源电力广西区域的代管单位。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服务范围包括根据管理需要,广西公司拟以河池昇能为主体开展合并重组工作,首先由河池昇能吸收合并河池晶能、贵港晶科,完成第一步合并后由河池昇能反向吸收合并河池晶鸿、河池盛步、钦州晶能,最终实现6户法人单位合并为1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6个月。
服务地点:龙源电力广西区域六家会计主体公司。
2.1.2质量要求:达到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行的合并、撤销相关要求,满足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规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的AA(包含)等级及以上级别的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行业相关税务咨询服务或重组税务服务或稽查税务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税务师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电力行业税务咨询服务或重组税务服务或稽查税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30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