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雨汪电厂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三大主机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
2.2 规 模: 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雨汪电厂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标段一锅炉(含脱硝)标段包1,雨汪电厂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标段二汽轮发电机标段包2
2.4 交货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德厚村雨汪电厂车板交货
2.5 交 货 期: 锅炉: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预计2025年7月1日)20个月完成第一台锅炉设备交货,之后2个月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汽轮发电机组: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预计2025年7月1日)20个月完成第一台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交货,之后2个月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标段一:锅炉(含脱硝):采购范围包括2台套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锅炉本体、脱硝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
标段二:汽轮发电机组:采购范围包括2台套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汽轮机、发电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
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和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联合体或代理投标:标段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二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中,汽轮机公司、发电机公司分别应满足汽轮机、发电机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3)联合体两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两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2.2标段一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5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机组的锅炉合同业绩,其中至少包含1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机组的塔式锅炉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复印件。
标段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汽轮机和发电机为同一集团生产的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业绩有效的关键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3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8日23时59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
2.2 规 模: 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雨汪电厂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标段一锅炉(含脱硝)标段包1,雨汪电厂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标段二汽轮发电机标段包2
2.4 交货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德厚村雨汪电厂车板交货
2.5 交 货 期: 锅炉: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预计2025年7月1日)20个月完成第一台锅炉设备交货,之后2个月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汽轮发电机组: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预计2025年7月1日)20个月完成第一台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交货,之后2个月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标段一:锅炉(含脱硝):采购范围包括2台套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锅炉本体、脱硝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
标段二:汽轮发电机组:采购范围包括2台套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汽轮机、发电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
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和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联合体或代理投标:标段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二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中,汽轮机公司、发电机公司分别应满足汽轮机、发电机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3)联合体两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两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2.2标段一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5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机组的锅炉合同业绩,其中至少包含1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机组的塔式锅炉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复印件。
标段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汽轮机和发电机为同一集团生产的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业绩有效的关键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3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8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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