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电厂高耗能电机更换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大南湖电厂位于新疆哈密市境内,距哈密市正南方向约13km处的花园乡,处于软质戈壁滩的东边缘,哈罗公路从厂区东侧通过,交通较为便利。大南湖电厂建设规模为2×300MW、亚临界、一次再热、三缸双排汽、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根据国家发改环资[2023]1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革新改造的指导意见》、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及哈密发改委对我厂能源审计结果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目录,需将我厂202台高耗能落后电机进行更换。改造后的202台电动机符合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一级能效要求。
2.1.2招标范围:负责采购国源电力哈密煤电大南湖电厂#1、#2机组共95台、公用系统107台,共202台一级能耗电动机,完成旧电机的拆除,新电机的安装、调试、投运、售后服务及技术资料的记录、整理、移交等。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将采购电机运至大南湖电厂,结合2025年两台机组等级检修时开展,#1机按45天工期,#2机组按45天工期,公用系统按120天工期计划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投标人负责在不改变拖动设备的情况下对原有高耗能电动机进行更换,改造后的电动机必须符合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一级能效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80V及以上电动机的供货或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