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二矿矿用自卸卡车岩石厢斗购置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南湖二矿年平均温度 8~11℃,最高气温50℃,最低气温-32℃,属大陆性气候,冬季寒冷,夏季长且酷热,白天与夜间的温差较大;海拔高度+413.79m至+569.50 m;
设备在露天条件下使用,环境温度变化大;物料包括煤炭、矸石、岩石等,粉尘大,对设备磨蚀性强,设备冲击负荷、振动、颠簸强烈。
道路干线为矿山等级砂石路;支线和临时道路多为碎石泥土混和、表面凸凹不平、多尘或泥泞的非等级道路,道路最大坡度10% 。
2.1.2招标范围:
采购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HT3130B矿用电动轮自卸卡车岩石厢斗 |
件 |
8 |
2.1.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供货首批2件,75天内完成全部到货。
2.1.4质量要求:确保设备可靠、正常运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合同内容包含矿用自卸卡车厢斗(载重≥120公吨)销售合同业绩1份或合同内容包矿用自卸卡车(载重≥120公吨,配备岩石厢斗)整车销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矿用自卸卡车或矿用自卸卡车厢斗)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