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法院一体化送达业务服务外包信息支撑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法院一体化送达业务服务外包信息支撑系统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法院一体化送达业务服务外包信息支撑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AHJK250023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9家法院一体化送达业务服务外包信息支撑系统使用服务,年预算费用约126万元。单家法院每年服务费用最高14万元。后续如增减合作法院,按照中标价进行据实结算。合同期限1年,期满前后评估超过90分,可续签1年。
四、招标内容:法院一体化送达业务服务外包信息支撑系统。本业务为系统服务模式,培训,辅助软件等由服务商提供;服务商提供的人员等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中国邮政集团 相关规定,服务方需保证人员稳定,我司人员上岗前需通过服务商培训等条件。
责任声明:合同期内服务方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服务方承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单家法院每年服务费用最高14万元(包含税费、系统租赁期间的系统维护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税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预计年费用12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四)投标人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八)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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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