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建设 华东 春和景明(EPC)工程总承包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黄金集团建设 华东 春和景明(EPC)工程总承包园林景观工程(招标编号:CNGZB-2025-277)已由中国黄金集团 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 华东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暂定开工时间为2025年5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项目经理部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寿县城南新区隐贤路南侧,通淝路东侧,安丰路北侧,众兴路西侧,春和景明项目住宅用地,地块用地面积87840.2m2,用地可规划最大容积率≤2.0,建筑密度≤26%,绿地率≥40%,建筑限高54m。
2.4招标范围: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图纸范围内园林景观工程(不含景观示范区),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园林硬景、绿化种植、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等工程,施工面积约30500 m2,其中绿化面积约16900㎡,园建面积约13600㎡(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结算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2)业绩最低要求:
①2022年-2024年内完成类似项目且单笔合同额2000万以上承建项目或正在实施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发票、结算单、银行交易记录等支撑性材料)。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