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 随车吊、升降车采购,采购人为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资金由企业融资或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随车吊、升降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采购编号:SGKJ-KYCG2025001003
2.1.2 项目名称: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 随车吊、升降车
2.1.3 项目概况:矿区海拔标高在 800m 左右,地势平缓,地形起伏不大。地表约 80%被 0.5~3.0m 的滨海砂砾石和风成砂土所覆盖,是典型的滨海荒漠地貌。气候温和,夏季温度 15℃~30℃,冬季温度 10℃~25℃,年平均温度19.5℃,年降水量平均 6.7mm 左右,属热带干旱气候。矿区地处东南信风带,常年刮东南风,最大风速约 74km/h。
2.1.4 交货期:2025年6月15日前交货
2.1.5 交货地
2.1.6 交货方式:采取FOB交易模式,由报价人负责设备的出口工作。
2.2 采购范围
直臂随车吊2台、折臂随车吊2台、升降车1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和采购文件。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报价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包括其控股母公司及控股母公司的下属公司)或其授权的区域唯一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业绩要求:为充分体现该车型属于在用成熟产品,供方需提供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签订的10台以上16吨折臂随车吊、10台以上16吨直臂随车吊、10台以上升降车买卖合同(投标设备品牌同型号的所有业绩全部有效),并附带相应的发票或出口报关单扫描件(发票信息不允许掩盖)。发票需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如果所提供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显示不一致,视为无效发票。投标人应用业绩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被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参标、中标资格。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和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03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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