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然发火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然发火监测系统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 参数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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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煤矿自然发火监测系统或煤矿火情监测系统 | 套 | 3 | 详见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产品要求: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煤矿自然发火监测系统或煤矿火情监测系统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且投标人为该证书的持证人;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完成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 3 年,指 2022 年 0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矿自然发火监测系统或煤矿火情监测系统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 1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 2 )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