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邮区中心9#物流仓塑料托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沈阳邮区中心9#物流仓塑料托盘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沈阳邮区中心9#物流仓塑料托盘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JCG-J-LNYZ2503001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省物流业务 苏家屯物流仓采购生产物资,塑料托盘1万个,服务期限1年。费用由沈阳邮区中心承担,由沈阳邮区中心按合同金额结算。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塑料托盘1万个,项目预算为22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总价限价220万元,投标人总价报价如高于最高总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满足上述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五)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上述网站截图证明,及未被上述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个物流仓储行业相关的销售业绩材料,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部分发票、现场照片)。
(八)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
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样品的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交样品,未按要求提供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样品的封装及标记: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样品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将被拒绝。
七、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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