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场站继保装置技改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甘肃 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平山湖风电场于2012年投运,向阳风电场于2009年投运,公婆泉风电场于2011年投运,三十里井子风电场于2009年投运,玉门风电场1112风阳II回线、1115风阳I回线线路保护装置、故障录波器于2013年投运,玉新风电场于2011年投运,南滩光伏发电场于2011年投运,各场站保护装置投运均已超过10年,均存在保护装置插件老化、操作按键失灵现象。根据《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1996:》第3.7条中的规定“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12年”。为避免因保护装置自身问题发生保护误动、拒动引起设备非计划停运而被调度《两个细则》考核,保护装置误动造成突然停电而使风电机组元器件损坏和电量损失。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甘肃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7个场站的继电保护装置进行改造。
2.1.2招标范围:
甘肃 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平山湖风电场、向阳风电场、公婆泉风电场、三十里井子风电场、玉门风电场、玉新风电场、南滩光伏发电场共7座场继电保护装置的图纸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装置检验、试验、调试、与站内保信子站、PMU、变电后台、故障录波器通讯联调、定值计算等,确保设备接入信号正常、可靠、稳定、经济运行,以满足设备健康运行的相关要求。此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对设备实地勘查、交接试验、后期技术指导等,具体详见技术部分。
2.1.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按照招标人要求或通知)。若合同期1年内没有停电计划,改造项目工作顺延,每个场站在停电改造时间不超过3天。
2.1.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 相关技术或规范要求,达到电网公司和招标人验收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继电保护装置改造(含安装调试)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