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力同创靶站系统机械装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重庆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四个月交货
2.2 招标范围
多用途同位素生产靶站机械装置 1 套,高能同位素生产靶站机械装置 1 套,中能同位素生产靶站机械装置 2 套。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
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应具有至少 2 个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或交付证明文件);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其他要求:无。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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