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杂多县扎曲河县城防洪工程项目勘察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玉树州杂多县扎曲河县城防洪工程项目勘察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杂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玉发改投资〔2024〕385号、杂发改投资〔202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杂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预算内投资解决,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玉树州杂多县扎曲河县城防洪工程项目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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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河道治理14公里,新建防洪堤3.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
1.6成交供应商数量: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及配套工程的勘察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审批手续等工作。
2.2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2.3服务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初步阶段审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以上类似工程勘察项目业绩(已完成的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的进青备案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职业证书。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就上述项目中的1个包进行投标报名,但不得就所投包中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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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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