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保障新疆化工正常生产运营,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承担新疆化工卸储煤系统运营服务。
2.1.2招标范围:投标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从卸煤棚操作开始直至将燃料煤送至锅炉煤仓、将原料煤送至气化框架顶层的落煤口、汽车卸煤操作、属地内CO2放空筒系统操作、属地内CCUS系统巡检操作、外销系统巡检操作、地磅称重系统卫生清理巡检操作;厂内外煤泥水系统操作、锅炉磨煤机石子煤清理、洗车平台的清淤、巡检;负责所属区域内设备日常运行操作、巡回检查、卫生清扫及中转渣场设备日常运行操作、巡回检查。为了满足工作需要,投标方承担上述工作任务所需的工器具、车辆、劳动防护用品均由投标方自备。(具体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三年(计划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具体开展运营服务时间及人员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正常须提前10个日历天通知投标方。
2.2.2服务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煤化工装置或石油化工装置或电力装置的检维修或保运合同业绩1份,且已履约完成。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化工装置或石油化工装置或电力装置的检维修或保运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11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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