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
2.2 规 模: 辽宁公司所属6家单位液碱采购
2.3 标段划分: 辽宁公司大连电厂、(大连)热电、营口仙人岛热电、营口热电、营口电厂、丹东电厂液碱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辽宁省大连,营口仙人岛,营口,丹东,详见技术规范。
2.5 交 货 期: 大连电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丹东电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营口电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营口热电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仙人岛热电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大连热电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详见技术规范。
2.6 招标范围: 大连电厂:液碱浓度(45%),预估量300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丹东电厂:液碱浓度(45%),预估量200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营口电厂:液碱浓度(45%),预估量400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营口热电厂:液碱浓度≥32%,预估量600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仙人岛热电厂:液碱浓度≥32%,预估量200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大连热电公司:液碱浓度≥32%,预估量350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为统招分签,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分别和各需求单位签订合同,以上6个单位全部为框架协议,在合同期内据实结算,超过预估量合同自动失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3.2.1.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液碱)、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液碱)。
3.2.1.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液碱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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