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西省原平市西镇乡山西铝业厂区内
项目规模:电投(原平)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新建两套生物质气化制气装置及附属建构筑物。单套气化装置额定生物质处理能力为8t/h,产生热湿燃气量为18105Nm3/h,除尘和换热器降温后,约400℃的燃气经高温滤袋除尘、高温风机加压送至山西铝业氧化铝厂焙烧车间4#、6#焙烧炉燃烧。
质量标准:1.必须符合生物质直燃及气化运行的特性和条件;
2.除尘器滤袋应考虑满足除尘器启动、停运、气化等各种运行工况,燃气温度设计额定温度400℃,最高连续运行温度450℃,大于500℃年度运行时间不少于100小时。
3.除尘器滤袋应按超低排放的标准达到≤10mg/Nm3。
4.原料含水量较高,同时气化炉运行存在蒸汽降温、蒸汽吹扫等情况下,燃气的湿度较高,除尘器滤袋应保证在湿度较高的环境下运行。
5.其他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2招标范围
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原平公司生物质制气项目除尘器金属滤袋 |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除尘器金属滤袋400条,包括供应、装卸、运输及指导安装等。 |
合同签订后50日内交货。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原平公司生物质制气项目除尘器金属滤袋 |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等; (2)经营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应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 3.业绩要求 近5年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完成2项除尘器金属滤袋的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及合同签订日期)。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安全要求 (1)近36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若未提供,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影响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信用记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行查询)。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