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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EP+M总承包及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7     浏览:0    
核心提示:铝电公司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EP+M总承包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整体进
 铝电公司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EP+M总承包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整体进度:已立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几内亚共和国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范围建设周期;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 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建设周期

信息技  术服务  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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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25-04- 01-184- 01

铝电公司  几内亚铝  业开发项  目(二期) 氧化铝项  目 EP+M

总承包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2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 配套动力站3台220t/h高温高压燃油锅炉+3 台 C30MW   抽 凝 机 +5MW   光 伏 +30MW/30MWh调频储能;一个1.2万吨级 矿石码头,通过能力750万吨/年(装船系统 能力1050万吨/年);一个3.5万吨级氧化铝 泊位,通过能力162万吨/年(其中氧化铝通 过能力120万吨/年);水库总库容730万m³ , 配套建设输水管线16.76km。主要内容为氧化铝生产区(氧化铝生产工艺采用拜耳法)、 配套动力站(含光伏、储能)、氧化铝码头  及北矿段码头、取水工程等生产系统和必要  的辅助系统以及厂外建筑工程(含建筑面积  约42476.13㎡生活营地、职工新城、移民新  村、一关三检、培训中心等);材料的抽样  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含专项检测)。 本项目采用EP+M(设计、设备采购及项目  管理)工程总承包方式,自工程勘察、设计  (含初步设计)至项目全部投入运行,通过  高水平达标投产验收及工程创优验收并达  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止,为建  设一个完整的120万吨规模氧化铝(含配套  动力站、氧化铝码头及矿石码头、取水工程、 营地等)项目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场地平整、地基处理、所有设备及  材料采购、催交、监造、运输、保管、材料  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工程结  算、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单机调试、联  动试车、配合投料试车、性能考核、交(竣) 工验收、质量保修及技术服务等全过程的工  程总承包(不含发包人负责的项目),具体  工程范围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EP+M项目总包方承担项目管理责任,负责 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出口报关、运 输、进口清关、验收(业主参与)、存储、 发放等全流程管理以及施工建设、试生产、 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全面负责项目施工进 度、工程质量、安全环保以及造价控制等方 面工作。同时,全面负责该项目土建施工、 安装工程的采购(招、评、定)工作,并承 担施工安装部分的全部管理责任,在项目管 理过程中须使用专业项目管理软件。

国际投资开发几内亚有限责任 作为项目建设方,承担项目主体责任,对项 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过程、试生 产、竣工验收以及造价控制进行全程监督。 通过招标选定EP+M 项目总包单位,并与 EP+M项目总包方确定的建设施工单位签订 施工合同,并进行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

第三方参建单位依据EP+M项目总包方对本 工程的标段划分,承担各标段范围内包括场

计划工期:计划工

期:26 个月。计 划开始工作时间: 2025 年 10 月份, 计划竣工时间: 2027  年 12  月 份 投产。

里程碑节点工期 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1000

 

序号

招标编 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建设周期

信息技  术服务  费(元)

 

 

 

平、土石方、地基、主体、装饰装修、室内 外设施和设备、总图(道路、综合管网等) 系统等全部建筑工程以及系统全部设备的 安装和单机调试、负责联动调试合格后交工, 交工后配合投料试运行、试生产、性能考核、 消缺工作。

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中国有关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及以 上标准。

本工程创建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并争创国 家级优质工程奖。

本工程设计及建设质量按中国标准进行;环 保标准以世界银行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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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电公司  几内亚铝  业开发项  目(二期) 氧化铝项  目监理

铝电投资公司几内亚铝 业开发项目(二期)氧化铝项目 120 万吨氧 化铝生产线;配套动力站 3 台 220t/h 高温 高压燃油锅炉+3 台 C30MW 抽凝机+5MW 光伏 +30MW/30MWh 调频储能;一个 1.2 万吨级矿 石码头,通过能力 750 万吨/年(装船系统 能力 1050 万吨/年);一个 3.5 万吨级氧化 铝泊位,通过能力 162 万吨/年(其中氧化 铝通过能力 120 万吨/年);水库总库容  730 万 m³, 配套建设输水管线 16.76km。主 要内容为氧化铝生产区(氧化铝生产工艺采 用拜耳法)、配套动力站(含光伏、储 能)、氧化铝码头及北矿段码头、取水工程 等生产系统和必要的辅助系统以及厂外建 筑工程(含建筑面积约 37000㎡生活营地、 5500㎡一关三检楼、海军营地等)的设计 审查(含初步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 采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 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工作 (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 行,参与各阶段设计方案的审查,提出优化 建议;)、境外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 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竣工验收阶 段审核竣工资料,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 收及竣工预验收、编制项目所需监理竣工验 收报告,配合项目竣工验收、性能试验、工 程移交、工程资料归档、优质工程检查评定; 负责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内 容)。

 

 

 

 

 

 

 

 

 

 

 

 

 

实际开工日期以 约定的发包人发 出的开工通知中 载明的开工日期 为准。项目建设周 期 30 个月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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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电公司几   内亚铝业开   发项目(二期) 氧化铝项目   EP+M 总承包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一:EP+M 项目总包方资质业绩要求

(1)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 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 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任意 1 个工程合同执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 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需体现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工作范围)、签字  页):

①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 1 个境外 100 万吨/年及以上 氧化铝 EPC 或联合体牵头方业绩;

@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个境 外装机容量在 100MW 及以上火电站 EPC 业绩或联合体牵头方业绩。

(3)人员资格

①项目经理:

1)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其在投标单位至少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 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可自行承诺);

3)提供近 10 年内,担任过至少 1 个 100 万吨及以上氧化铝工程项目或装机容  量在 100MW 及以上火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师执业资格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且具备两个及以上氧化铝或电力工程安 全负责人项目的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 有效证明材料);

(5)为满足本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开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在几内亚注 册成立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注册文件等)。

 

 

 

 

 

 

 

 

 

 

 

 

 

 

 

 

 

 

 

 

 

2

 

 

 

 

 

 

 

 

 

 

 

 

 

 

 

 

 

 

 

铝电公司几  内亚铝业开  发项目(二期 ) 氧化铝项  目监理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资质: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冶炼工程监理甲级及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 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冶炼工程监理甲 级资质。

(2)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工程合同执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 承包范围(需体现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工作范围)、签字页):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 1 个 100 万吨及以上的氧化铝项目 EPC 总 承包或主体工序(分解或溶出)监理及至少 1 个装机容量在 100MW 及以上火 电站 EPC 监理及至少 1 个 5 万吨及以上码头项目监理业绩。执行业绩材料未提 供,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 2 个月内,在几内亚注册成立几内亚合法分公司  (非独立法人)或子公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注册即可),项目单 位可在中标人授权下,与几内亚当地注册公司签订合同。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其注册专业 需为冶炼工程或电力工程。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应至少完成 1 个 100 万吨/年及以上氧化铝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或装机容量在 100MW 及以 上火电站监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 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6)项目总监代表 1 人,不得兼职,需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 专业需为冶炼工程或电力工程。至少完成 1 个 100 万吨及以上氧化铝 EPC 总承 包或主体工序(分解或溶出)监理,或装机容量在 100MW 及以上火电站监理业 绩,并且熟悉总承包模式的特征与要求,能够对整个项目技术进行全面的监督 和管理。总监代表与项目总监工程师不得为同专业及同专业业绩。需提供业绩 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7)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低于 2 人且不得兼职,专业必须涵盖港口与航 道工程、冶炼工程。每位副总监理工程师均需持有对应上述专业的注册监理工 程师资格证书。他们各自按本专业应至少完成 1 个与本项目相似规模的总监或 副总监经验业绩(3.5 吨及以上的港口,100 万吨及以上氧化铝 EPC 总承包或 主体工序(分解或溶出)监理),并且熟悉总承包模式的特征与要求。应具备 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督和管理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协调设计、采购、施工等 各个阶段的工作,以及处理工程变更、索赔等复杂问题。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包括不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 1 人,需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 具备两个及以上冶炼工程安全监理项目的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 限于投标人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不得同时担任 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的监理(投标人可自行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4 月 6 日 20:00 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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