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2025年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20279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 2025年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标的1: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共划分3个标包,其中:
标包1:深圳 中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标包2:深圳 西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标包3:深圳 东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标的2: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不停电作业框架公开招标,共划分1个标包,其中:
标包1: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不停电作业框架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1.标的1: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涉及项目包含深圳 2025年下达投资计划的新建中间层项目(包含全委托半委托项目),依据批复的施工图及预算,完成批复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配电网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配合完成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青苗赔偿洽谈工作。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配电站(开关站)部分:包括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相关拆除工程和交通疏解服务等;不包括征地、拆迁及青苗赔偿。
※架空线路部分:包括线路本体工程、旧电力线拆除及运输(如有)、施工场地租用、跨越及河流封航(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杆塔三牌(塔号牌、警示牌、相序牌)安装、线路参数测试、杆塔相色油漆、沿线建(构)筑物拆迁、通信线路拆除(如有)、各类市政管道拆除(如有)、交通疏解服务等;不包括征地、拆迁(包括沿线建构筑物、通信线路以及各类市政管道等)及青苗赔偿等各类补偿费用。
※电缆线路部分:包括电缆线路本体工程、路面破除及恢复工作、绿化恢复、旧电缆线路拆除和运输、线路牌挂牌、白蚁防治(如有)、调试、沿线的管线迁移或拆除、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交通疏解服务等。不包括征地、拆迁、青苗及绿化赔偿等各类补偿费用。
※通信及调度自动化部分:若有。
※电能计量装置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表、互感器、计量自动化终端、表箱、智慧能源网关、箱内开关、导线等的更换、改造等项目施工。
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单项工程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施工图纸以及深圳 发布标准设计及典型造价为准,未涵盖部分或修改部分图纸以正式批复施工图纸为准。扩大工程量清单以或深圳定额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要求质量控制目标:规范达标、绿色可靠、文档齐全、零缺陷作为质量总体目标。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满足国家、行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和标准。
满足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绿色电网建设行动指南要求。
承包商要执行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
施工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验收消缺、包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以下达的施工图要求及合同附件(或协议书)为准。
正式合同价:合同价编制单位根据审定的施工图,按照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或深圳定额站最新发布的扩大工程量清单编制正式合同价(扩大工程量清单不足部分以新增工程量清单计列)。编制合同价时,卸车保管费、安措费及临时设施费按相关规定计取后单独列项,计入总价;当具体项目的实际地形、土质、 工地运输(人力运输、汽车运输、船舶运输)、余土外运、甲供设备材料范围、定额人工和材机价差费、设备材料价格、乙供未计价材料、混凝土供应方式、土方开挖方式等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扩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编制条件不一致时,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调整。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内容与招标文件的相应扩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有差异时,对扩大清单进行修改后使用(修改项目特征与调整单价),清单不足部分以新增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施工中标单位须参与合同价审核,并对正式合同价工程量清单中不足部分进行确认,确认时间最长不得超出接收到正式合同价后7日历天。经工程项目评审中心审批的合同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乘以中标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下浮)+临时设施费(不下浮)的价格即为正式合同价。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承包人按照中标费率与各区局签订总框架合同。待施工费正式合同价审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各区 按照工程项目评审中心审定的单项工程的施工费合同价金额(不含安措费及临时设施费)乘以中标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作为正式合同价来签订补充协议,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补充。
本批次项目执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22版)》,合同价以一般计税法计税,按9%的税率计取,其中,交通疏解服务费按6%的税率计取。若中标单位采用简易计税法计税,且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无相关调税支撑文件,则正式合同价中主体部分按除以1.09再乘以1.03进行换算,服务费部分(交通疏解服务)按除以1.06再乘以1.03进行换算。
标的1招标文件备注条款:
1.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预计采购金额用于招标完毕后签订合同(即暂定价合同),仅作为招标时相关费用收取及预付款(若有)支付依据。
2.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违约下列行为,发包单位有权向承包单位提出经济索赔,由发包单位酌定后开具的《项目管理处罚单》作为违约依据,可在结算款项中扣除(以下处罚均作为发包人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累计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施工总合同 30%)。具体执行附件《深圳 配网施工处罚条款》。
3.按照深圳 承包商单位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要求,签订安全合同。
4.配合施工过程中涉及地铁沿线工程的监测工作(具体以区 下达任务为准)。
5.若办理穿越、跨越、占用高速及道路控制范围内用地手续时,需提供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报送交委),需报送经业主同意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费用据实结算(第三方评估单位开具的发票)。
6.执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
7.按照公司要求使用电网管理平台,若违反使用要求,按照 基建承包商处罚条款进行扣分。
8.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9.执行《关于对基建工程中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及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深供电基建〔2018〕122号)。
10.按照水务部门要求和标准设立专篇开展水土保持措施设置,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及水土保持相关规范规程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11.执行关于印发深圳 电网基建工程外部补偿工作指引(2023版)的通知深供电工程〔2023〕93号)。
12.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按实结算包括:渣土外运运距(根据现场签证计取)及弃土费、地下市政下水道水井、通信、燃气等市政管道迁移费用、绿化树木赔偿等。余土、废渣及顶管泥浆外运运距:设计预算暂按68km计,结算以实施部门、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表中注明,据实结算;弃土、废渣及顶管泥浆的弃置收纳费考取标准:设计预算依据政府部门的最新文件执行,陆路弃土费按25元/ m?计,西部海域弃土费按47元/m?计,东部海域弃土费按60元/m?计,未确认弃土方案的均按陆路弃土费25元/m?计算;结算时,以经工程项目评审中心审批的合同价中的单价进行结算,若超过该单价标准时,以施工单位提供发票或合同进行结算。注:具体以公司最新要求为准。
13、施工单位开挖道路时,要形成文字以及图片或视频的勘察记录,并自行委托开挖路段当年中标的养护企业进行道路修复。
14.对于部分丢失、破损或难以退库、难以再利用的零星余料,可按照物资采购价(含税)开具销售发票,由发包方转售给承包方,在施工费用中予以抵扣。具体详见《配网基建工程余料抵扣施工费讨论会议纪要》(工程纪要〔2022〕15号)。
15.若由于施工外部原因、规模变化过大或路径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终止其中涉及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
1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拟分包内容和分包方式,计划投入的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质检员、施工班组负责人等主要人力资源,相关信息在完成招标活动后提供给业主项目部,作为后续施工合同签订和开工报审核对依据,确保投标承诺得以兑现。
17.严格执行深圳市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施工期间占用道路或进出场通道时,承包人应当与工程所在地交警部门、交管部门、城管部门、市政设施产权单位、工务局、道路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协调,确保通往工地的道路不受交通阻碍,做好交通疏解,并负责垃圾残砾清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严格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对所承揽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全面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制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19.正式合同价人材机调整执行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适用的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调差文件。
20.正式合同价乙供未计价材料价格执行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发布的《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深圳 电网工程设备材料补充信息价》,不足部分参考市场价格为依据。
21.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非竞争性费用,项目正式合同价中予以单列,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补充协议时,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正式合同价单列的金额计列,不得下浮。
22.设备(材料)供货方式包括甲供和乙供。具体划分范围(如有)如下:
(1)甲供设备(材料)指由 及深圳 招标的物资类别及规格型号,范围主要包含配变(干变、油变)、箱变、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跌落式熔断器、避雷器、中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电缆分接箱、低压配电箱、户外开关箱、智能低压配电屏、综合配电箱、蓄电池、变电站电度表及电度表屏、电能表、表箱、电流互感器及集抄设备(集中器,采集器)、DTU及BC柜、铁塔、钢管杆、水泥砼杆、导线、电缆、电缆附件、热浸塑钢管、MPP管、HDPE管(顶管用的PE管除外)、电缆及其附件,通信光缆,通信交换机,光纤配线箱等通信设备,电缆工作井预制件、设备基础预制件、电缆沟盖板等。
(2)乙供设备(材料)由施工中标单位采购,范围包含水泥、砂石、底盘、拉盘、地脚螺栓、钢筋、型钢、基础钢架、建筑工程、电房外立面辅助性材料和部分安装工程消耗性材料等,以及不在 和深圳 招标范围内的物资类别及规格型号。
(3)原则上,除甲供设备材料外,其余设备材料均由施工承包人提供。因项目紧急实施需要,或开展新技术应用等需采用乙供方式的,可按要求履行相关询价流程、审批流程,并经深圳 基建部书面同意后,个别物资供货方式可由甲供转为乙供。具体划分范围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设备材料清册为准。
23.中标单位需按要求配置自有仓库,确保甲供物资妥善保管,具体仓库需按照公司发布《施工单位仓库配置标准》为准(详见附件),仓库库容、面积及存储条件需满足甲方要求。若领出及保管的甲供物资出现丢失或损坏等情况,乙方需按照采购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若不按约定赔偿,甲方有权在施工款项中等额扣除。
24.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及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基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办工程〔2023〕23 号)等相关要求, 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协议》,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有违反,无条件接受公司相关处罚。具体以公司发布的相关管理要求为准。
25.当承包单位出现以下情况时,建设单位有权暂停其项目分配,或者解除已签订合同项目进行重新分配。具体如下:①出现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及挂靠等行为;②发生恶意投诉、越级上访、恶意举报、舆情舆论等事件并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③造成了深圳 及直属各 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④建设过程中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⑤当年承包商扣分处罚超过6分;⑥承揽我公司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并造成恶劣影响;⑦连续接到两次整改通知单或整改函件,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26.交通疏解服务包括出具交通疏导方案及预算,负责交通疏导方案报审工作、交通疏导方案实施(路面标线、标牌、信号灯及监控设备等交通设备迁移和恢复,施工范围试围蔽、交通疏解调试、因交通疏解产生的占用绿化报批迁移和恢复、临时借道改道施工、借道改道涉及管线迁移和保护、交通疏导人员、借道改道恢复移交主管部门)、清理移交场地等。取费标准依据[关于发布2023年配网项目交通疏解服务综合价格费用标准的通知],并经工程项目评审中心审定费用乘以中标包干率进行结算。若政府及公司有最新文件要求则执行最新规定。
27.税金费用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及国家最新税收政策,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计列增值税,交通疏解服务费按6%的税率计取。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规定提供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单位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在结算过程中调整相应结算金额。
28.营销施工处罚条款
如果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发包人(甲方)有权向承包人(乙方)提出经济索赔,由发包人(甲方)酌定后开具的《项目管理处罚单》作为违约依据,并可在支付承包人(乙方)的任意结算款项中扣除(以下处罚均作为发包人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累计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施工总合同20%):
(1)在申请承包商登记建档或接受资质能力评价中存在伪造、变造资料等不诚信行为,或在人员资料、管理文件、过程及验收记录等文档中存在造假行为,出现上述任一行为扣罚5000元。技术人员、注册人员不满足企业资质要求,扣罚2000元。
(2)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施工单位应事先安排足够的劳动力资源,确保在一个月内安排进场施工,达到正常施工状态,否则视为违约,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处以违约金500元/天。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开工,施工单位需提前7天向甲方说明延期开工,经书面或口头同意后,方允许延期开工。
(3)施工单位未经审核批准擅自施工;复工前未提交复工申请,并未经复工审批;施工/复工前不具备施工条件或未经检查验收合格擅自施工;停工令执行不到位;出现以上任一行为扣罚1000元,累计扣至10000元为止。
(4)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合理工期及时投产、或未经甲方允许顺延工期投产,且无法说明未按合理工期完工的造成建设进度滞后,需向甲方支付每项每天500元的违约金,甲方在最终结算款中扣除,单次罚款最多不得超过工程总预算价的2%。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且工作质量未受影响,可由甲方酌情返还。
(5)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48小时内给出书面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施工单位实施甲方代表给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者受到施工单位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施工单位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可相应顺延工期;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由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书面要求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甲方有权每天向施工单位处以违约金500元/天。同时,施工单位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现场,管理缺位扣3000元。承包商未按工程进度收集、整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扣2000元。承包商存在信息系统录入及时性和准确性问题,且经提醒后仍执行较差,扣2000元。
(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与投标组织架构不一致且未履行变更手续,扣款5000元/项。
(9)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四步法”、施工机具“八步骤”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甲方可酌定处以人民币500-1000元/每条(每次、每项)的违约金。
(10)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等防护用品;或个人防护用品未进行定期检验;出现以上任一行为扣1000元。施工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与作业任务不符,每处扣300元。施工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规范,每处扣300元。
(11)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或国家及行业质量规范,情节严重的,发生一起,扣罚2000-5000元。
(12)违章类型为网省地县四级单位督查查处违章,检查中每发生一次D类违章扣500元,每发生一次C类违章扣1000元,每发生一次B类违章扣2000元,每发生一次A类违章扣5000元。本单位班组成员自我发现的违章、外施工单位主动发现的违章不纳入违章扣分和考核问责范畴。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作业违章考核问责的通知中的现场作业违章扣分条款进行扣分,并扣减相应费用。
(13)未执行 验评标准(或行业验评标准);施工单位未报验隐蔽工程,或未通过监理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或未进行隐蔽工程消缺;未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项目未按阶段取得质量监督合格意见,施工单位擅自转序施工;出现以上任一违章行为扣1000元。
(14)验评标准内容未同步记录;验评表格未填写数据,或填写的数据不真实;验收记录不齐全、不及时、数据不真实;三级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未进行成品保护;出现以上任一行为,每次扣500元,累计扣至5000元为止。
(15)项目建设阶段,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500元,累计扣至5000元为止。项目投运后(质保期内),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重大及以上质量缺陷,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扣2000元。
(16)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向施工单位处以人民币500-2000元/次的违约扣款,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直至达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对工期造成的延误按进度违约条款处罚。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且不需要经过施工单位批准,发生的所有费用(不需要施工单位批准)由施工单位承担,甲方可代付并可从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17)施工过程中每发生一起现场接线错误或资料整理失误,造成非计费计量点计量差错,扣500元;?造成计费计量点计量差错的,扣1000元;造成计费差错法律纠纷,扣5000-20000元。?
(18)经甲方核实,由于乙方责任引起客户投诉(指通过甲方服务热线、各营业窗口、网站等渠道,抱怨乙方工作差错及违反服务规范等)的,每发生1宗扣500元,每发生一宗12398投诉工单扣2000元。
(19)甲方发出的涉及现场整改的工作联系单等函件必须限期回复,如施工单位拒绝接收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且未能整改到位或屡改屡犯,甲方可酌定处以违约金500-3000元/次。连续三次出现以上情况,则按照情节恶劣处理。
(20)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公司及地方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编制单项工程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监理批准后施工,若在施工期间出现明显的违背设计图纸、规范、规程、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等质量问题,而又未能及时整改,将给予500-40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1)施工单位报价未执行造价信息化规约;变更完工工程量未“一单一算”,未“分阶段确认”合同内完工工程量;施工单位未及时确认甲供物资到货及使用量、办理物资领退料;出现以上任一行为扣500元,累计扣至5000元为止。
(2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未经甲方许可、报备或审批,擅自变更工程量,每次扣除违约金500-3000元/次,并有权拒绝确认该部分工程量,不支付相应费用。最终方案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的部分工程量,甲方可根据对影响程度,酌定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3)若施工单位存在虚报、虚签工程量,套取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若套取额达当期进度款1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结算额10%及以上的,扣10000元;若套取额达当期进度款10%以下或单项合同结算额10%以下的,扣5000元。
(24)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若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事件,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承包商应扣罚:30000元(事故)、20000元(一级事件)、15000元(二级事件)、8000元(三级事件)、5000元(四级事件)、3000元(五级事件);其余承包商酌情扣款。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后,施工单位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扣30000元。
(25)未按送审结算资料清单要求提供结算资料,导致超结算通知书时间要求7天(含)以内扣500元,超14天(含)以内扣800元,超14天以上扣1000元。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无特殊原因不执行造价信息化规约的,扣1000元。施工单位对结算审核稿的复核,未按约定时间答复复核结果,或未按约定时间补充资料的,每次扣罚500元。工程结算深度和质量等不满足国家、行业及公司基建相关规定,造成一般质量缺陷的,扣1000元。造成重大质量缺陷的,扣3000元。相互串通,虚增工程量或结算金额的,扣5000元。
(26)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现场竣工之日起半年后仍未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或未送审结算资料,从逾期次日起,每日扣罚违约金300元(承包人提供结算资料的同时需提供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并注明竣工日期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计算违约金的依据)。最高不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的10%。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现场竣工之日起一年后仍未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或未送审结算资料,施工单位自愿放弃对甲方任何形式的费用请求或索赔。
(27)未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档案的,每次扣罚500元。移交档案出现重大缺陷的,每次扣罚1000元。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罚2000元。
(2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单位,在巡视、审计、案件查处、上级检查、交叉检查、举报、投诉和舆情处理等工作核实承包商有不良行为、质量问题、劳资纠纷、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其他原因,发生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等恶劣影响,或者受到报纸及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予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根据承包商违章行为事实,各级营销管理部门可视其严重程度直接对承包商进行违章扣款处罚。每次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予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中索赔违约金5000-20000元,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施工总合同20%。其中,因拖欠民工工资导致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发生特大突发性群体事件,扣20000元;发生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扣10000元;发生较大突发性群体事件,扣8000元;发生一般突发性群体事件,扣5000元。
(29)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7S”管理要求,以及《深圳电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配网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十条规范》等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甲方每次可处以人民币1000元/每条(每次、每项)的违约金。
(30)施工单位中标后,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成立并配齐项目属地化管理团队,接受实名制管控要求。若经招标人检查未按要求落实的,甲方每次可处以人民币2000元的违约金。若以上违约情节极为恶劣,发包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指定其他队伍(原则上为第二中标人代为实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责任及后果均由承包人(乙方)全部承担。
(31)当承包单位出现以下情况时,建设单位有权暂停其项目分配,或者解除已签订合同项目进行重新分配。具体如下:①出现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及挂靠等行为;②发生恶意投诉、越级上访、恶意举报、舆情舆论等事件并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③造成了深圳 及直属各 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④建设过程中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⑤当年承包商扣分处罚超过6分;⑥承揽我公司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并造成恶劣影响;⑦连续接到两次整改通知单或整改函件,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29.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深圳 ,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89179428T,
30.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在投标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另计取。
31.若有最新规定,则按照国家、地方及公司最新要求执行。
2.标的2: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不停电作业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涉及项目包含深圳 2025年下达投资计划的新建中间层项目(包含全委托半委托项目)中涉及的配网不停电作业,作业类型包括带电作业、旁路作业、中低压发电作业等,具体项目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
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单项工程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施工图纸以及深圳 发布标准设计及典型造价为准,未涵盖部分或修改部分图纸以正式批复施工图纸为准。扩大工程量清单以或深圳定额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要求质量控制目标:规范达标、绿色可靠、文档齐全、零缺陷作为质量总体目标。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满足国家、行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和标准。
承包商要执行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满足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绿色电网建设行动指南要求。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验收消缺、包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以下达的施工图要求及合同附件(或协议书)为准。
计价依据如下:
(1)执行《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及《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版),定额缺项部分采用《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及《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6版)、广东电行(2020)3 号文《广东省电力行业 10kV 配电网不停电作业收费标准》(120分钟来回车程),若作业车辆由招标方提供,则参照附录一“不停电作业车辆台班单价表”中的台班单价,结算时按作业车辆对应的1个机械台班费用在收费子目中的机械费 中扣除后计算,收费子目中的机械费不足1个台班费用的,则扣除收费子目中全部机械费,税金做相应调整。
(2)发电燃油费计取,按广东电行(2020)3 号文《广东省电力行业 10kV 配电网不停电作业收费标准》 附录二 “发电台时费明细表”执行,缺项部分按现场发电实际消耗的燃油量(L)签证,单价按当期深圳市信息价结算。
(3)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本次招标为费率招标,最终以公司内部审定价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相关计价原则及依据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本采购项目约定增值税率执行6%,结算时应按6%的开票税率转换后送中介单位审定;若遇国家政策或其他原因发生税率发生调整,则按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进行调整。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管辖区域。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承诺采购金额的150%。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低于承诺采购金额上限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段),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批次项目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造成个别项目无法施工,建设单位有权调剂项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标的1: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预计采购金额12502万元,最高限价默认审批方式,该金额为预估的不准确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真实采购金额。共划分3个标包,其中,标包1:深圳 中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包括罗湖、福田、南山及盐田,预计采购金额10152万元,其中南山603万、福田2979万、罗湖6363万、盐田207万。标包2:深圳 西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包括宝安、龙华及光明,预计采购金额1768万元,其中宝安1184万、龙华509万、光明75万。标包3:深圳 东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包括龙岗、坪山、大鹏及深汕,预计采购金额582 万元,其中龙岗263万、坪山170万、大鹏64万、深汕85万。
标的2: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不停电作业框架公开招标,预计采购金额1073万元,最高限价默认审批方式,该金额为预估的不准确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真实采购金额。共划分1个标包,其中,标包1: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不停电作业框架公开招标,包括深圳市11个行政区,预计采购金额1073万元。
预估费用表如下: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标包预估施工费 (万元) | 最大中标标包数量 | 包含区域 | 区域预估施工费(万元) | 配网部分施工费 | 营销部分施工费 |
标的1: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 标包1:深圳 中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 10152 | 1 | 南山 | 603 | 292 | 311 |
福田 | 2979 | 1792 | 1187 | ||||
罗湖 | 6363 | 2652 | 3711 | ||||
盐田 | 207 | 139 | 68 | ||||
标包2:深圳 西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 1768 | 宝安 | 1184 | 939 | 245 | ||
龙华 | 509 | 260 | 249 | ||||
光明 | 75 | 67 | 8 | ||||
标包3:深圳 东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 582 | 龙岗 | 263 | 121 | 142 | ||
坪山 | 170 | 51 | 119 | ||||
大鹏 | 64 | 53 | 11 | ||||
深汕 | 85 | 75 | 10 | ||||
合计 | 12502 | / | / | 12502 | 6441 | 6061 |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标包预估不停电作业费 (万元) | 最大中标标包数量 | 包含区域 | 区域预估不停电作业费(万元) | / | / |
标的2: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不停电作业框架公开招标 | 标包1: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不停电作业框架公开招标 | 1073 | 1 | 宝安 | 156 | / | / |
龙华 | 43 | / | / | ||||
光明 | 11 | / | / | ||||
龙岗 | 20 | / | / | ||||
坪山 | 9 | / | / | ||||
大鹏 | 9 | / | / | ||||
深汕 | 13 | / | / | ||||
南山 | 49 | / | / | ||||
福田 | 299 | / | / | ||||
罗湖 | 441 | / | / | ||||
盐田 | 23 | / | / | ||||
合计 | / | / | 1073 | / | / |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标的1: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 12502.00 | 1 | 标包1:深圳 中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 10152.00 | 费率100% | 详见招标范围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 标包2:深圳 西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 1768.00 | 费率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3 | 标包3:深圳 东部片区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 | 582.00 | 费率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2 | 标的2: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不停电作业框架公开招标 | 1073.00 | 1 | 标包1: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不停电作业框架公开招标 | 1073.00 | 费率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2)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如有)。
(2)报价要求:
投标费率不高于100%。投标费率低于90%的,需提供成本分析报告(通过数据表格及文字分析说明,阐明本项目成本构成内容,提供成本控制具体方案,以及各项成本的节约措施,并证明成本节约的实际成效)。
(3)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承诺采购金额的150%。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低于承诺采购金额上限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段),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批次项目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造成个别项目无法施工,建设单位有权调剂项目。
(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验收消缺、包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以下达的施工图要求及合同附件(或协议书)为准。】。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5)结算方式:标的1: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施工框架公开招标,结算价=正式合同价+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建设方委托中标单位代付的费用。其中:
①正式合同价:经审批的合同价乘以中标费率,除余土、废渣及顶管泥浆外运运距、弃置收纳费等以外不予调整。合同价编制单位根据审定的施工图、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扩大工程量清单单价(不足部分使用定额)完成合同价编制,经审核确认后用于修订暂定合同价。中标单位须参与合同价审核,并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不足部分进行确认,确认时间最长不得超出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审查会后7日历天。项目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审定后 30 个日历天内,按确认的合同价乘以中标费率订补充协议。
②设计变更:是指在经评审后的施工图的基础上发生的变更,设计变更采用“清单+定额”的方式计价。且中标单位须积极参与施工图设计评审并认真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如审查时未提出意见,则表示认同施工设计图纸,后续施工时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提出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若变更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应得价按变更结算金额的80%计算(需界定为施工单位责任引发设计变更),变更费用减少时按变更结算金额计算。发生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时,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相应调整,且不下浮。
③建设方委托中标单位代付的费用,包括:
(a)办理工程相关报建、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b)协助办理工程的征地、拆迁、青苗赔偿等产生的费用,须取得业主书面同意文件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c)协助完成安全评价等政府规范性要求所需事项,包括且不限于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铁路、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等评估及措施、通信、燃气管道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委托前须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④其他:按照配网基建管控重点要求,中标单位需落实以下专项工作。若未能达到以下要求,由项目所在区 审定后,每次在原有中标费率基础上再下浮5%。具体如下:一是落实甲供物资保管。按照《深圳 配网基建施工单位仓库配置标准方案》要求,完成施工单位仓库租赁和人员配置,并实现实体化运作管理,落实工程余料妥善保管要求。基建部将组织专项检查,若发现施工单位仓库未配置到位,则在原有中标费率基础上再下浮5%。二是加强总包履职能力。电气施工作业要求总包单位全程带票监护并组织好现场实施,落实“2+N”(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为总包自有人员)管控要求。基建部将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若发现未执行到位,则在原有中标费率基础上再下浮5%。三是按期完成专项任务。按照基建部制定里程碑节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专项任务(包括重过载、长期挂账、主配协同、自动化、充电桩、余料清理等任务)。基建部将定期通报进度,若未及时完成任务,则在原有中标费率基础上再下浮5%。
标的2:深圳 2025年新建中间层项目不停电作业框架公开招标,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结算价=公司内部审定价×中标费率。相关计价原则及依据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本采购项目约定增值税率执行6%,结算时应按6%的开票税率转换后送中介单位审定;若遇国家政策或其他原因发生税率发生调整,则按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