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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济南航站、济南大件处理场地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业主济南航站、济南大件处理场地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

业主济南航站、济南大件处理场地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济南航站、济南大件处理场地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业主济南航站、济南大件处理场地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2、      招标编号:CY-ZB-2025019

3、      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

包1:济南航站

本次对济南航站内部处理业务项目进行采购。济南航站拟按照装卸车及人工处理、分拣机处理、手工处理和航空接发处理四个环节进行核算。具体环节工作内容如下:

1.装卸车及人工处理

主要包含航空中心场地和民航场地卸车、扫描、分剔、开拆、人工大件异型件、收容邮件的手工处理、容器扫描发运、破损和转退撤单件、问题件、笼车驳运、人工扫描配发、装车、解封车等工作。

2.分拣机处理

主要包含邮件开拆、容器整理、容器集包、供件、齐格封发等分拣机环节处理工作。

3.手工处理

主要包含需手工类信函、特安、轻薄、撤单、退回等邮件接收、开拆、勾核、初分、细分、封发、交接等工作。

4.航空接发环节

主要包含航空进出港邮件与各营业厅、货代公司办理交接、信息接发扫描等工作。

 包2:济南大件处理场地

本次对济南大件处理场地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济南大件处理场地的全环节作业流程,包含卸车、分剔、矩阵粗细分、人工分拣、扫描、装车等环节。

 2)服务期限:

包1:济南航站截止至2026年4月30日;

包2:济南大件处理中心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

3)服务

包1济南航站:济南市机场北路7号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

包2济南大件场地:济南市天桥区裕兴路普洛斯济南普桥物流园。

4)服务标段(包):

划分为两个包,其中:

包1:济南航站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包2:济南大件处理场地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

兼投兼中,每个包成交1家中标供应商,1家备用供应商。

5)限价情况

本项目按报价折扣率进行报价,按照业务量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投标报价高于阶梯最高限价的、不符合量升价降原则的其应答将被否决。项目采购预算:包1济南航站:1596万元;包2济南大件处理场地:525万元。

包1:济南航站

环节

阶梯

日均区间

拦标价

计价方式

装卸车及人工处理

第一阶梯

业务量≤7

0.4404

元/袋件

第二阶梯

7<业务量≤8

0.3256

第三阶梯

8<业务量≤9

0.2605

第四阶梯

业务量>9

0.2388

分拣机处理

第一阶梯

业务量≤5

0.1346

元/件

第二阶梯

5<业务量≤8

0.0651

第三阶梯

8<业务量≤12

0.0543

第四阶梯

业务量>12

0.0362

信函类手工处理

第一阶梯

业务量≤0.5

0.4874

元/件

第二阶梯

0.5<业务量≤1

0.0696

第三阶梯

业务量>1

0.0232

航空接发

第一阶梯

业务量≤0.5

0.4874

元/袋件

第二阶梯

0.5<业务量≤0.6

0.1160

第三阶梯

业务量>0.6

0.0498

包2:济南大件处理场地

场地

阶梯

拦标价

单位

取数口径

济南大件

业务量≤150

0.2715

元/袋件

结算取数路径:《处理量-总量统计》报表,取车间总包经转及散件外走量合计值。

150<业务量≤300

0.1125

300<业务量≤450

0.1086

450<业务量≤600

0.1047

业务量>600

0.1008

按超额累进模式结算,外包服务费按各阶梯业务量分段计算、累加结算,即:

外包服务费=∑(各阶梯业务量×该阶梯价格)。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方营业资质需包含装卸搬运、劳务服务或物流业务服务等快递物流行业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方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2021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快递行业内邮件处理中心的分拣转运业务外包同类业绩(不包含区县三合一揽投机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济南航站要求单个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合同原件、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进行现场查勘和业务摸底,时间不少于2天,并提供踏勘证明。

7.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9.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1.与山东中邮、济南邮政(含速递)企业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12.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中标后不签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合同未履行完毕因自身原因退出的,不能参加采购,在以往合作项目中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3.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影响邮政企业形象、引起社会舆论等情况的,不能参加采购。

14.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邮政企业黑名单管理。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6.供应商应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开具的无欠税证明(非完税证明)。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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