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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储能一体化项目(风电100MW)并网支持系统项目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招标第二次公告

   日期:2025-04-15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国电南自电网围场风光储能一体化项目(风电100MW)并网支持系统项目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自电网围场风光储能一体化项目(风电100MW)并网支持系统项目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

2.2项目规模:1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进场,1个月内完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CHDTDZ118/17-QT-32501):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份电力系统自动化相关运维实施或调试项目类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11 16:00到2025-04-18 17:00。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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