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温度、流量、压力综合测控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气温度、流量、压力综合测控系统(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温度、流量、压力综合测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空气温度、流量、压力综合测控系统
2.2项目编号:ZC25G250096/2
2.3数量:1套
2.4主要技术参数:
(1)提供的空气温度可控:可在-45℃~80℃范围内调节控制;
(2)提供空气压力:10kPa~150kPa(绝压)、0~6kPa(表压)
(3)温度控制精度:≤±2℃
2.5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交付,试用1个月后完成验收。
2.6交货 注:备品备件不得计入投标总价。
2.9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现汇方式预付30%;验收合格且发票挂账后2个月内以现汇或承兑方式付6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以现汇或承兑方式支付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审计未完成的提供2021年~2023年对应要求报表、2024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3年1月1日~2025年本公告发布日至少2个(100万元以上)同类货物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须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验收报告和合同发票复印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