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2.1.1.1一期项目概况:
一期位于南通市启东市近海镇和海复镇,场区位于国道G328东西两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8042°,N31.9474°,海拔高程在1~5米之间,距启东市直线距离约24km,距离南通市直线距离约85km,对外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一期直流侧装机容量125.01216MWp,交流侧额定容量99.9MW,容配比为1.25,拟采用720Wp异质结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柔性支架、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方案,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送入配套220kV升压站,经升压后接入电网220kV永阳变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20km(最终送出线路长度应以实际勘测长度为准)。同步配套建设10MW/20MWh电化学储能。其中光伏场区占地面积1850亩(具体以最终设计使用面积为准,土地为海水鱼塘),升压站建设占地总计18.12亩(含二期升压站用地面积,具体以最终设计使用面积为准)。
2.1.1.2二期项目概况:
二期位于南通市启东市近海镇和海复镇,场区位于国道G328东西两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8139°,N31.9394°,海拔高程在1~5米之间,距启东市直线距离约24km,距离南通市直线距离约85km,对外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二期直流侧装机容量125.2368MWp,交流侧额定容量99.9MW,容配比为1.25,拟采用720Wp异质结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柔性支架、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方案,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送入配套220kV升压站,经升压后接入电网220kV永阳变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20km(最终送出线路长度应以实际勘测长度为准)。同步配套建设10MW/20MWh电化学储能。其中光伏场区占地面积1866亩(具体以最终设计使用面积为准,土地为海水鱼塘),升压站建设占地总计18.12亩(含一期升压站用地面积,具体以最终设计使用面积为准)。
其中,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共用一台220kV主变压器。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涵盖一期、二期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属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
(1)征租地手续、合规性手续及涉网手续代办。
(2)勘察设计工作、专项方案设计工作。
(3)设备及材料采购工作,及接货、卸车、保管、转运等工作。
(4)土建及安装调试工程。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附件《承包范围》。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一期、二期均2025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
2.4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近海镇和海复镇。
2.5 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两期工程分别签定合同。
2.6 报价方式:评标价以投标总报价,含税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报价均含税。
2.7 结算方式:见第四章合同价格与支付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项100MW(含)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页、签章页、签订时间页。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兼任任何职务;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说明: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证书。
说明:提供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扫描件或其它电子图片。
(4)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3.2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但应在评分办法“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中视为较差,本项不得分;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6)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如投标人澄清此条,在评分办法“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中视为较差,本项不得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5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5日 23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