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长沙智谷智慧综合能源项目-E06地块舒适性空调系统能源站一期EPC总承包。
2.1.2项目地点:位于望雷大道东部区域,具体为东至雷高路,西至望雷大道,北至中国通号产业园,南至长延路。
2.1.3项目概况:
世界计算·长沙智谷项目用地面积约60.8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62.3万㎡(含地下),地上建筑面积约182.6万㎡,园区建设范围近913亩,涉及8个地块开发,本次招标主要为E06地块能源站舒适性空调。
2.1.4计划工期:暂定2025年5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沙智谷智慧综合能源项目-E06地块舒适性空调系统能源站EPC项目设计、一期施工及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部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采购、施工部分:
1)E06地块能源站(舒适性空调系统):主要包含机房装修、机房给排水、机房电气工程(含变配电)、机房智能化工程、机房内暖通系统、地源侧系统、冷却塔系统(含冷却供回水管)及冷温水主干管(机房至地下室管井接驳处)、机房监控安防系统等。
2)E12制冷站一期:包括机房内暖通系统、冷却塔及管网系统、临时供电及配电系统、主管网、机房控制系统、计量计费系统、制冷站调配冷源供应舒适性空调的管线工程。
3)E02-3地块舒适性空调地源井系统施工:包括垂直埋管、横联管至能源站的全部管道系统、分集水器井土建结构、排水系统、热物性试验、测温电缆敷设、打井及回填、泥浆处理及外运、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等。
4)E12地块直流照明系统:E12地块两台容量50KW的直流供电柜用于景观照明及户外照明,主要包括从低压配电房出线柜开始相关电缆、桥架、直流供电柜、设备基础等设计、采购及施工(直流供电柜出线及相关灯具非本工程范围);
5)E12和E13地块储能设施共8个标准40尺柜混凝土基础、2个升压仓混凝土基础及配套线管工程材料采购与施工;
6)E06和E02-3地块共5个标准层空调末端样板工程材料采购与施工;
具体范围详“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中央空调供能的设计业绩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供冷供热工作内容的项目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1-202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202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6.2应有1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机电工程项目施工(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设计图纸证明文件,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
3.6.3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注册公用设备(暖通)工程师和B类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公用设备),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具有8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以上同等(投资总额3000万元)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机电专业)和B类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以上同等(合同总额3000万元)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60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5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6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7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3.4、3.9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上述3.2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3.3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3.6、3.7条规定。
3.9其他
3.9.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04-23(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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