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外委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贵阳市都市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
大花水电站(贵州省开阳县高寨乡);
格里桥电站(贵州省开阳县毛云乡)。
2.2 项目规模:大花水、格里桥两级水电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三年,逐年签订合同。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人力资源服务 - 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外委服务 (CHDTDZ137/17-QT-33301) , 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以水电开发、生产为主,公司本部在贵阳市都市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所属两个电站:大花水电站在开阳县高寨乡平寨村、格里桥水电站在开阳县毛云乡棉花渡,贵阳公司本部据大花水电站、格里桥水电站分别 100 公里左右,车辆运输为主要交通工具。目前公司拥有各类车辆 34 辆。需具备资格要求和实施能力的单位提供驾驶服务(需配置 13 名驾驶人员,其中公司本部 4 名,大花水电站 5 名,格里桥电站 4 名) , 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的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书”或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9.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到2025年04月24日14时25分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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