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5年通用物资(宁夏煤业电缆)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南湖管网改造项目、宁东地区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煤制油分公司污水处理装置废水除硅改造和加氢精制石脑油提质项目所需电缆招标。其中南湖管网改造项目、宁东地区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为南湖临时蓄水工程退水和解决宁东地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实施项目,要求于2025年8月底完成隐患治。
2.1.2招标范围:采购控制电缆、电力电缆、计算机电缆。详见技术规范。
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1.4 交货地点: 宁夏煤业公司物资公司各物资供应服务中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YJV\6/10kV或YJV\8.7/10kV或YJV\8.7/15kV,线芯×导体标称截面≥3×240mm2的电缆型号型式检验报告(电缆型式检验报告送检单位/生产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注:高阻燃等级可替代低阻燃等级报告(ZRA、ZRB可兼容ZRC;ZA与ZRA、ZB与ZRB、ZC与ZRC可相互兼容);同等单芯截面积情况下,多芯数报告可兼容少芯数报告;同等芯数情况下,单芯大截面积可兼容单芯小截面积报告;铠装型电缆报告可兼容非铠装型电缆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交联电缆(单个合同中至少包含YJV22\6/10kV或YJV22\8.7/10kV或YJV22\8.7/15kV ,线芯×导体标称截面≥3×240mm2的电缆)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要求的合同,合同对应的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发票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2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8 16:00:00。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