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竹制风门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各单位竹制风门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1560312 |
风门\δ=25mm\竹制\无电机\手动 |
㎡ |
20000 |
物料长描述:风门\δ=25mm\竹制\无电机\手动 |
2.1.3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卖方必须在采购订单交货日期前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如生产需求紧急,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按照通知上要求的时间交付货物。
2.1.4交货地点: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物资公司物资供应服务中心。
2.1.5付款方式:本框架合同项下的采购订单执行整单结算,单批次采购订单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100%,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待框架协议有效期截止后解付。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6协议有效期:两年。
2.1.7框架协议调价原则:无
2.1.8协议终止条件:本框架合同项下订单合同累计数量、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框架合同执行期间,买方单条物资的采购订单累计数量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单条数量时,该框架协议项下单条物资采购终止)。
2.1.9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竹制风门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业绩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全额供货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查询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长协类或寄售类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框架合同)外还需提供框架协议(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采购证明并加盖公章,合同金额以订单或用户证明为准 )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