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 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研发加计扣除)及2025-2026年税务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048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 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研发加计扣除)及2025-2026年税务顾问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拟聘请中介机构对 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 本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开展如下服务:
1、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服务,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判断,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2、对2024—2025年度研发项目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及相关服务,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审核加计扣除相关资料,填写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整理研发费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3、2022-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服务(如涉及);
4、为2025—2026年涉税工作提供日常咨询、最新政策研究、税务专业培训等顾问服务;
5、根据企业实际项目开展需求,可派驻驻点人员协助完成上述四项工作。
截至目前, 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 本部及分所属控股子公司共10家,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主体按照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实行统一计算,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纳入总机构分摊企业所得税,视为独立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工作、研发加计扣除鉴证服务为年度必有,各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结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服务,涉及主体按需下单自行结算;税务顾问服务项目由 数研院本部统一结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聘请中介机构对 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 本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开展如下服务:
1、2024—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服务,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判断,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2、对2024—2025年度研发项目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及相关服务,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审核加计扣除相关资料,填写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整理研发费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3、2022-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服务(如涉及);
4、为2025—2026年涉税工作提供日常咨询、最新政策研究、税务专业培训等顾问服务;
5、根据企业实际项目开展需求,可派驻驻点人员协助完成上述四项工作。
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上限为采购规模120%,下限为采购规模80%,下同),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可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上限为采购规模120%,下限为采购规模80%,下同),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可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工期 |
1 | CG2100022002048027001 | 2024-2025年 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研发加计扣除)及2025-2026年税务顾问项目 | 350 | 1 | CG2100022002048027001001 | 1 | 2024-2025年 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研发加计扣除)及2025-2026年税务顾问项目 | 350 | 350 | / |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7其它关键要素:
报价表及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常驻税务服务顾问四项服务内容构成,各单项服务内容按固定权重加权平均后换算为该项服务内容均价,四项服务内容按固定权重加权求和后形成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报价内容及计算方式详见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具备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 2024-2025年 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研发加计扣除)及2025-2026年税务顾问项目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 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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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