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4/18-ZJ-004)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公司湖南 相关项目湖南华电永州桥头50MW、宝峰杨柳田100MW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道县桥头50MW风电项目、宁远宝峰杨柳田100MW风电项目。 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宝峰杨柳田工程项目整体工期:计划2025年6月30日开工,2025年12月30日完工。 道县桥头工程项目整体工期:计划2025年9月30日开工,2026年6月30日完工。 交货期:道县桥头风电项目:暂定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内开始交货,5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宁远宝峰杨柳田风电项目:暂定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内开始交货,6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 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风力发电机组-道县桥头50MW等两个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CHDTDZ024/18-ZJ-00401):湖南华电永州桥头50MW、宝峰杨柳田100MW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设备、运输、二次转运及相关技术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力发电机组-道县桥头50MW等两个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如投标时暂时不能提供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9.投标机型应按照《GB/T 35792—2018 风力发电机组合格测试及认证》进行了型式认证,认证工作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型式认证证书;如暂时不能提供投标机型的型式认证,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投标时暂不能提供投标机型型式认证的,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符合相关要求投标机型的设计认证。 10.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00台6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与所投机型容量相同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业绩提供以下第(1)项,投运业绩提供以下第(2)项):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要求,须出具上级单位(母公司)承担合同违约连带责任的相关证明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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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