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8/22-QT-04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红雁池 脱硫除灰系统部分设备维护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4*20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服务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招标范围:全面负责红雁池 1-4号脱硫除灰系统部分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消缺工作(1-4号脱硫除灰系统中电气高压设备维护、热工仪表校验、脱硫除灰系统DCS系统设备维护除外,其余设备均由投标方维护),确保脱硫除灰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脱硫除灰系统部分设备维护服务(CHDTDZ018/22-QT-0402)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脱硫除灰系统部分设备维护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资格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火电机组设备检修合同业绩; (2)火电机组设备维护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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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