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排污许可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设计年产油品108万吨,主要由煤直接液化四联合装置、煤制氢装置、环保储运联合装置、催化重整装置、一套18万吨/年产能的煤间接液化生产线和亚洲首个10万吨/年的全流程二氧化碳捕集封存示范装置、2×10兆瓦自备热电站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组成,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
公司于2017年首次取得自备电站排污许可证,2020年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增加了煤化工部分排污许可申领登记,后于2024年再次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招标范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 1101-2020)、《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 1247-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等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排污许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变更、延续、重新申领、执行报告的填报、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编制自行监测方案、排污许可管理合规性诊断、技术答疑等,协助企业提高排污许可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在排污许可管理方面合规合法。
计划项目服务期: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7月1日。
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排污许可技术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为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应在本企业缴纳的202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