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青海潘明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玛多县人民法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 ”)委托,拟对玛多县人民法院2025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潘明竞磋(货物)2025-001 |
采购项目名称 | 玛多县人民法院2025年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225700.00元 |
项目分标段个数 | 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
各标段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各标段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 信 用 中 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完整的“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信用报告,中国 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资质条件:参加的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