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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自自动化出口事业部屏柜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4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南自自动化出口事业部屏柜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南京国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南自自动化出口事业部屏柜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8号

2.2 项目规模: 各项目实际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按招标文件实际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调试及性能试验 - 南自自动化出口事业部屏柜集成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柜体 / 单装置扎线、单装置安装投屏、柜体 / 单装置接线修改服务等相关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试及性能试验-南自自动化出口事业部屏柜集成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屏柜集成服务项目至少有2个的合同业绩(单个合同中包含多类产品时分别计算),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到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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