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石化中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核字(2021)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0% 。
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石化中路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812.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万元,建设规模:建设石化中路(石化北环至污水处理厂段)污水管线,管径为D325*10,污水管线长约9908米,建设地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676.286103 万元。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
2.5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9 / 。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5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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