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67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海西)新能源 各片区机电、电磁暂态建模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详见下表。 公司名称 调度名称 容量 SVG厂家及型号 SVG容量 逆变器/风电机组厂家及型号 逆变器/风电机组容量 华电海南州新能源发电 华电华顺光伏电站 10MW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ASGO60T-252 2.5MVar 华为技术 SUN2000-40KTL-M3 40kW 华电华烁光伏电站 25MW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ASG350L-632C 6.25MVar 华为技术 SUN2000-40KTL-M3 40kW 和骏光伏电站 20MW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 HS1804117-G13 5MVar 特变电工股份 TC630KH 630kW 华电德令哈太阳能发电 华电运营德令哈光伏电站 20MW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 PCS-9583 5MVar 北京辰源能源 CS500 500KW 华电运营格尔木光伏发电 华鼎光伏电站 50MW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ASG35OL-123C 12.5MVar 无锡上能电气EP-0500-A 500kw 华电(海西)新能源 华凌光伏电站 500MW 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 ASG 350L-403S 4x40MVar 华为技术 SUN2000-196KTL-H0 196KW 诚泽光伏电站 500MW 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 ASG 350L-403S 4x40MVar 华为技术 SUN2000-300KTL-H0 300KW 华电格尔木太阳能发电 华盈光伏电站 30MW 荣信电力股份 RSVG/思源请能电气电子 QNSVG5/35 10 Y 2MVar/5MVar 阳光电源股份 SG500MX/山东奥太电气股份 ASP500KTL 500KW 青海华电诺木洪风力发电 诺栋风电场 49.5MW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 FGSVG-C12.5/35-0 12.5MVar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MY2.0(禾望变流器) 2000KW 梁展风电场 50MW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 FGSVG-C12.5/35-0 12.5MVar 中国中车集团 WT2200D131H90(阳光变流器) 2200KW 华电海南州新能源发电 云炳风电场 50MW / /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 DEW-D3200-155(禾望变流器) 3200K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建模并通过调度机构备案,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尾工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性能检测-华电(海西)新能源 各片区机电电磁暂态建模外委(CHDTDZ046/16-QT-67101):对华电(海西)新能源 下辖德令哈电站、华凌诚泽电站、诺木洪风场、华鼎电站、切吉风场、共和电站开展电磁暂态建模与参数入库工作,投标人必须完成上述场站的电磁暂态建模并与所属调度机构对接完成建模参数入库工作,获得电站所属调度机构的通过证明;同时完成华盈电站的机电、电磁暂态建模与参数入库工作投标人必须完成华盈电站的机电、电磁暂态建模并与所属调度机构对接完成建模参数入库工作,获得电站所属调度机构的通过证明,建模工作所需新能源发电机组及无功补偿设备半实物仿真数据、设备封装模型均由投标人负责取得,产生费用最终由双方签证确认结算。最终建模报告必须符合《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青海电网新能源电站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调度字[2020]23号)及国家电网 西北分部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西北电网新能源场站及新型储能电站发电建模与参数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西电调字〔2024〕104号)文件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性能检测-华电(海西)新能源 各片区机电电磁暂态建模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权威机构认证/认可的CNAS或CMA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9.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场站机电暂态建模或电磁暂态建模的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