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0/17-QT-061)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 哈密市八一路供热一级管网改造EPC总承包施工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3×2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5月15日-2025年10月15日(5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热网系统建筑及安装-哈密市八一路供热一级管网改造EPC总承包施工(CHDTDZ060/17-QT-06101):哈密市八一路供热一级管网改造,配套阀门井。管径DN200-DN900,总长5352米(含供回水双回路)其中DN900管道长约4766米,包含供热管网勘察设计,原管道拆除,路面、树木及草坪拆除及恢复。新建管道采用直埋预热无补偿敷设方式,≥DN600管网采用预热安装方式,<DN600采用冷安装方式;包含设计、设计图审核,地勘、地形图、红线图、验线核准单、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图等相关手续及费用;负责新安装所有管道、管件焊缝做100%X射线探伤检测并出具特种设备检测合格报告;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工期5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热网系统建筑及安装-哈密市八一路供热一级管网改造EPC总承包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 GB2 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书; 10.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 1 项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供热管网安装合同业绩; (2)供热管网抢修合同业绩; (3)供热管网检修合同业绩; (4)供热管网维护合同业绩; (5)供热管网改造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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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