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高端设备研发中心2025年掘进设备运输车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次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期 |
分1包 |
掘进设备运输车 |
1 |
台 |
1120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1.付款方式:货到初验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60%,安装调试试运行3个月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30%,质保期满无质量且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10%。
2.质保期:自交付之日起18个月或投入使用后12个月,先到为准。
3.交货地点: 煤炭集团马家塔设备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是特种车辆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载重≥100吨特种车辆(支架搬运车、铲板式搬运车、连采设备搬运车中的任意一种车型)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特种车辆(支架搬运车、铲板式搬运车、连采设备搬运车中的任意一种车型)的整车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 个月前(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2月27日(不含)前),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零整比”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的“零整比”承诺函),且零整比不得高于1.5。不提供该承诺函或不填写零整比或零整比高于1.5的,将被否决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7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