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建筑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建筑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Y-20250428-01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采购内容:镇江邮政通信指挥中心、邮政大厦、缪家甸邮政枢纽、解放路邮政大楼、和平路邮政宿舍、丁卯邮政大院六处建筑的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1.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8.35万元/年(含税),二年合计费用约16.7万元(含税)。
1.3服务期:贰年。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67000.00元(含税),超过最高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6%)(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镇江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抽查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 核实信息为准)
2.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以来需承接过类似消防维保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
2.11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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