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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核电车辆运输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9     浏览:0    
核心提示:海南昌江核电车辆运输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
 海南昌江核电车辆运输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本项目旨在寻求合格供应商,中标人暂定派遣人员为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1名,调度员2名、驾驶员34名,其中大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A1驾照,其他车型的驾驶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准驾车辆类型的驾驶证。

2.3 标段划分: 海南昌江核电车辆运输服务外包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服 务 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计划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

2.6 招标范围:全面承担公司车辆运输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车辆日常运维管理、驾驶人员提供及日常管理、车辆租赁服务、规章制度建设及实施、档案记录、车辆年审和违章处理等相关业务办理等,在保障公司日常用车出行的同时,提高车辆运输服务质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所在县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3.2.2资格要求:无。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的客运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其他要求:无。

3.2.6本服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6日09时00分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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