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地质专题。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工作在充分搜集和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开展地震地质专题技术研究,为初步可行性研究提供支持性材料。本次技术研究的范围是广东揭阳地区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地震地质条件评价,包括:初步评价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特征;对近区域范围内王要断层的活动性进行鉴定,初步评价近区域发震构造;初步评价厂址附近范围内是否存在能动断层;初步评价厂址地震地质灾害;估算厂址基岩SL-2 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高值,给出厂址50 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降值加速度及地震基本烈度;评价厂址区域地壳稳定性等。根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41-2005)、“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323号),广东揭阳新厂址项目作为重大建设工程,其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地质条件评价工作必须由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资质的法人承担,且对核电厂建设程序和要求熟悉,掌握该工作区域的必要基础资料。详细需求见《国家电投广东揭阳核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地质专题技术任务书》(25FW1028-01D46CY01JR Rev 0)。
2、进度要求:2025 年6 月15 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1)
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4)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5) 近36 个月内(至2025 年3 月)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近36 个月内(至2025 年3 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6)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7) 近36 个月内(至2025 年3 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 五年内有大型能源项目(装机百万千瓦及以上)地震地质专题或地震安评专题的业绩。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10)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满足《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其有关安全导则的相关规定。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04 月25 日至2025 年05 月07 日00 时00 分(北京时间)。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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